您的[工作規則]適時適法增修了嗎?
依照政府所頒佈的最新勞動法令相關訊息以及最新版工作規則,
貝茲顧問提醒您審視現有的工作規則內容是否有以下幾個重點:
1. 工作規則不可訂立懲罰或賠償性罰款 (勞動部2020.5月修正工作規則參考手冊)
2. 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 員工出國規定或停班工資…等 (防疫規範)
3. [工資] & [非工資]明確化 (勞動事件法)
近來勞動法規修法頻繁,例如一例一休兩次修法、鬆綁的變形工時或是產業的工時補休,例假日挪移…再加上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的停班工資及員工出國規範…等等
工作規則的必要性已經超乎以往,工作規則跟勞資會議已經是企業勞動條件法律遵循的重要項目,很多現行《勞動基準法》規範都必須經勞資會議通過及工作規則訂定後再交由當地政府核備通,再也不是往日企業說了就算,其中又以人數30人以上的企業要注意以免觸法而受罰。
特別提醒,2020.1正式實施的《勞動事件法》作為《民事訴訟法》之特別法,乃立法者考量現行「勞動訴訟」之特殊性,基於強化弱勢勞動者保障之政策,作出之具體立法回應。公司如何適法適當的就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等各項人事規範等進行訂定,以符合《勞動事件法》及其他勞動法律的規範已經成為雇主最重要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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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鄉投票,勞工行不行?!
109年6月6日(星期六)已經中央選舉委員會指定為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的投票日,依規定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之勞工,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具有投票權者,該日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予以放假投票,工資照給。
有關於6月6日具投票權之勞工於該日出勤工作應如何給付工資及放假,勞動局陳信瑜局長說明如下:
一、「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應予以放假;原毋須出勤者,不另給假給薪。所稱放假,係指自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的工資,且應不妨礙其投票。
二、「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休息日或例假」之勞工,本得行使投票權,不另給假。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休息日出勤者,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給工資,且應不妨礙其投票。
陳信瑜局長強調,投票是勞工行使公民的權利,呼籲臺北市的事業單位,在6月6日當日,雇主都應讓設籍在高雄市且具有投票權的勞工放假返鄉行使投票權,如果本市勞工遇到有雇主不准假或未依法給付工資的情形,可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申訴,由本局協助爭取權益。
出處: 勞動基準科1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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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勞動局呼籲企業依法辦理大量解僱勞工計畫
臺北市勞動局陳信瑜局長今天證實文華東方酒店已於5月27日透過網路通報系統,於晚上18:56:17提出大量解僱計畫書,預定6月7日資遣212人,勞動局已受理審核中。目前員工勞保人數863人,以3月27日至5月27日已資遣通報資料顯示,該企業近期已通報資遣人數39人,如果再加上預定的212人,將有251人離開酒店,已達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之標準。
陳信瑜局長表示,勞動局關切員工生計,倘事業單位因受景氣與疫情影響,須調整營運機制,仍應優先保障勞工權益,目前本局有接獲1名孕婦在解雇名單,勞動局期待資方要能與勞方坦誠協商,透過大量解僱、資遣條件等完備法定程序。針對勞工被資遣後的保障,可向本市就業服務處提出失業給付申請或是參加市府千人防疫就業計畫、安心立即上工計畫,也可運用臺北人力銀行的線上就業博覽會找工作,勞動局也將責成就服處主動入廠提供勞工就業資源協助。
出處: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就業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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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違反勞基法企業將被公布處分日、罰鍰
立法院會5月22日三讀「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條文」及「勞動檢查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法令更新重點!!!
*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條文:事業單位若違反勞基法,主管機關應公布項目,除了現行已有的事業單位及負責人姓名,還要包含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
*勞動檢查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拒絕勞動檢查的事業單位,得按次處罰3萬以上15萬以下罰緩。再者,為促進職場安全衛生,維護工作者安全及健康,亦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每年定期公布勞動檢查年報。
出處: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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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措施已有成效,勞動部將續推安穩僱用、安穩青年就業方案穩住就業市場。
一、全球經濟活動均受武漢肺炎疫情嚴重衝擊,政府推動一系列紓困措施穩定勞雇關係,降低對就業市場的影響:
(一)武漢肺炎於短短數月間演變成全球大流行,世界各國經濟活動及就業市場均受嚴重衝擊,就勞動市場而言,不論是工作機會減少、勞參率下降,以至於失業率上升,都是可預期的結果,國際間甚至認為受創程度會超越當年「金融海嘯」和「泡沫經濟」。
(二)從主計總處公布相關失業統計資料來看,不管是疫情嚴重的歐美國家,還是疫情相對獲得控制的鄰近韓國、香港等,臺灣升幅都比較小,主因在於政府除了憑藉優異的防疫作為保護國人的生命及健康外,也推動一系列的紓困措施,從產業面和勞工面多管齊下,降低疫情對經濟和就業市場的衝擊,也得到效果。
二、勞動部將配合振興措施的開展,掌握「救失業」、「拚就業」、「挺勞工」三大策略,規劃相關協助措施,穩住就業市場:
然而,工作機會減少、失業率上升是事實,暑假更將迎來應屆畢業生的就業潮,勞動部配合振興措施的開展,掌握「救失業」、「拚就業」、「挺勞工」三大策略,已規劃相關協助措施,包括推動安穩僱用計畫、安穩青年就業方案及滾動修正減班休息勞工協助措施等,穩住就業市場。
(一) 救失業:針對失業勞工,勞動部已有就業保險失業給付、工資墊償等機制可保障失業勞工於一定期間的生活所需,也會持續透過職業訓練、僱用獎助、缺工就業獎勵等措施來協助勞工重返職場。政府即將啟動振興經濟相關作為,勞動部將自6月起啟動「安穩僱用計畫」鼓勵雇主提供非自願離職勞工工作機會,穩定失業勞工經濟生活。
(二) 拚就業:為協助即將畢業的職場新鮮人,勞動部規劃安穩青年就業計畫,包括職涯輔導主動服務、應屆畢業青年尋職就業獎勵、重點產業職業訓練以及補助企業僱用訓練等措施,以紓緩疫情對青年就業之影響,5月底前會向大家報告整體佈局規劃內容。
(三) 挺勞工:勞動部在疫情發展初期就立刻啟動了一系列的因應對策,包括充電再出發及安心就業計畫的減班休息勞工薪資補貼、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生活補貼以及勞工紓困貸款等措施。有鑑於本次疫情對微型、小型規模企業的衝擊更甚,勞動部將再研議強化對該等企業及所屬員工的協助作法。
疫情影響雖不可免,協助勞工、穩定就業是勞動部的責任,相關措施會陸續推出並對外說明,大家一起努力、加油。
出處: 勞動力發展署109-05-22
當前經濟情勢概況(專題:疫情干擾下的零售與餐飲業)
一、國外經濟
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在國際間迅速蔓延,對全球生產及消費的衝擊效逐漸顯現,各國經濟活動陷入停滯現象,衝擊全球經濟,4月份主要機構之最新預測,均大幅下修全球經濟成長,其中IHS Markit 與IMF均預計今年全球經濟將轉為負成長3.0%。
二、國內經濟
疫情蔓延及國際原物料價格重挫,壓抑我國出口動能,致3月我國出口年減0.6%,惟受惠於5G通訊、高效能運算等新興科技應用擴增,加上臺商回臺擴廠趨勢延續,製造業生產年增11.1%,表現優於其他國家。民間消費方面,因疫情減低民眾外出頻率,壓縮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成長力道,致3月營業額分別年減3.4%、21.0%。
展望未來,新興科技持續發酵,遠距辦公、線上教學等需求增溫,加上廠商調升在台產能配置之趨勢延續,均有利挹注我國出口及生產,惟疫情蔓延全球,終端產品需求疲弱,國際原物料價格大幅滑落,恐限縮我國第2季出口、生產及消費之成長空間。
三、專題:疫情干擾下的零售與餐飲業
(一)零售業:我國3月受疫情影響,民眾減少外出購物活動,零售業營業額年減3.4%;中國大陸及美國亦相繼受疫情影響而採取防疫管制措施,分別減少15.8%、4.4%,我國所受衝擊相對和緩。
第1季零售業營業額年減0.6%,惟疫情對各零售業影響程度不同,茲將各業別影響分述如下:
1.受損業別:
(1)百貨公司:因來客數減少,第1季營業額年減8.8,為歷年單季最大減幅。
(2)其他綜合商品零售業:因出入境旅客量遽減重創免稅店業績,第1季營業額年減22.6%,為歷年單季最大減幅。
(3)布疋及服飾品零售業:因民眾減少購物致服飾銷售大減,惟出國受阻反推升國內精品銷售抵銷部分減幅,第1季營業額年減6.8%,為2006年第3季以來最大減幅。
(4)家用器具及用品業:因來臺觀光客驟減,珠寶、玉石買氣持續滑落,第1季營業額年減16.9%,為歷年單季最大減幅。
(5)燃料零售業:營業額隨油價走低而縮減,第1季年減7.2%。
2. 受惠業別:
(1)超級市場及量販店:防疫周邊及清潔相關商品熱賣,加上民生物資囤貨潮,第1季營業額分別大增20.1%及13.7%。
(2)便利商店:第1季因民眾減少餐廳外食、就近採購等需求上升,帶動第1季營收達847億元,為歷年單季次高,年增5.0%,是少數未受疫情衝擊之零售業。
(3)電子購物及郵購業:因疫情助長宅經濟發酵,帶動第1季營業額創歷年單季次高,年增16.5%。
(4)網路銷售減緩疫情衝擊:第1季零售業網路銷售額為811億元,年增19.1%,對整體零售業貢獻1.4百分點。在3月份的零售業調查中,有提供網路銷售服務的業者,其3月營收受疫情影響而減少之家數占58.5%,低於無提供者之62.9%,顯示網路銷售服務有助減緩衝擊。
(二)餐飲業:受疫情影響,3月我國、美國及南韓餐飲業營收分別年減21.0%、24.6%、10.9%(2月),均創歷年單月最大減幅。累計第1季分別年減6.6%、3.5%及5.4%(1-2月),其中美國因疫情較晚擴散,累計減幅相對較小。
(1)餐館業:因觀光客驟減,加上國人減少聚餐,第1季營業額年減5.9%,為2005年第1季以來最大減幅;依餐館業類型觀察,以宴會型餐館受創最深(第1季年減25.9%,3月減幅更達62.7%),西式速食所受衝擊相對和緩。
(2)外送服務有助減緩疫情衝擊:依有無提供外送服務對營收影響觀察,其中有提供外送服務之餐館業、飲料店業營收減少家數分別占94.9%、41.6%,低於無提供外送服務之99.1%、66.1%,顯示提供外送服務之業者營收減少衝擊相對較小。
(三)紓困振興,協助企業走出經營困局:疫情限縮經濟活動,部分業者首當其衝,經濟部為了協助艱困企業渡過難關,並維持員工生計,設置「紓困與振興輔導」及「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專區,對艱困業者補貼薪資及營運資金,並補助零售業上架電商及餐飲增加外送服務功能,以協助企業擴大銷售管道,促進數位轉型,走出經營艱困時局。
出處:
經濟部統計處
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的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第3次自動延長30天,毋需另行申請
外交部針對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影響而滯留我國的外籍人士,已分別在本(2020)年3月21日及4月17日2次宣布延長在臺合法停留期間30天的措施。
雖然國際疫情近來有趨緩跡象,但各國所採取的國境及飛航限制多未解除,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的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第3次自動延長30天(共計延長90天),毋需另行申請。但在臺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自入境隔日起算為首日)。此項措施將視疫情發展狀況檢討調整。
另外,本署針對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士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自本年3月20日至6月30日自行到案者,採不收容、不管制來臺期間及最低罰鍰等鼓勵措施。
出處: 移民署2020-05-18
NEW!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109年5月15日修正的重點
1.放寬事業單位與勞工協議減少正常工作時時數限制(刪除2週16小時)。
2.事業單位得按月申請訓練補助費。
3.放寬事業單位辦理訓練課程實際到訓人數未達最低人數(5人)之彈性等。
出處: 勞動部1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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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紓困專區】充電再出發計畫、安心就業計畫、安心即時上工計畫
<充電再出發計畫>
事業單位辦訓:
通報縮減正常工時達每2週16小時以上者,事業單位可以利用該期間辦理教育訓練,所辦理訓練課程,可補助訓練費用最高為350萬元;勞工參加所屬單位之訓練課程,補助訓練津貼時數每月最高120小時,每小時發給158元,最高可領到1萬8,960元的訓練津貼。
勞工自行參訓:
勞工可參加分署自辦或委辦之訓練課程,補助訓練津貼時數每月最高120小時,每小時發給158元,最高可領到1萬8,960元的訓練津貼。
<安心就業計畫>
因應疫情,提供部分薪資差額補貼給減班休息的勞工。適用對象為自109年1月15日至109年12月31日期間,與雇主協商同意減班休息,並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的勞工。
本計畫補貼金額計算方式為「減班休息日前1年內之現職平均月投保薪資」減去「減班休息期間協議薪資」,補助差額50%按月發給,每月最高發給11,000元,最長以6個月為限。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勞工,由政府提供符合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並核給工作津貼,降低薪資減損對其生活造成之影響。
本計畫每小時按158元核給,每月最高工作80小時,每月最多核給12,640元,每人最長以6個月為限。
出處: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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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108年訴願案件統計及類型分析。
勞動部為貫徹憲法保障人民訴願之權利,防止公權力之恣意致損害人民權益,並糾正不當或違法之行政處分,爰依《訴願法》第52條之規定,設勞動部訴願審議委員會,辦理有關勞工行政事務之訴願管轄業務。
勞動部統計,以108年度為例,勞工行政事務之訴願管轄業務,收辦案件數達2,244件,其中以《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服務法》為訴願案收件數前3大類,分別為847件、572件及436件,以上合計占該年度訴願案件比率約83.48%,又訴願決定撤銷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撤銷原處分者,共計145件,約占作成決定案件數2,402件之6.04%,可因訴願制度獲得救濟;另訴願人不服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部分,108年度收受法院裁判結果,駁回計170件,占收到裁判案件192件之88.54%,與105年81.82%、106年87.31%及107年87.23%相比較,維持率逐年增長,表示多數案件法院仍贊同本部訴願決定之結果。
勞動部表示,以《就業服務法》訴願案為例,常見有工地或工廠因為缺工,與人力派遣公司簽訂派遣契約,派遣勞工前來工作,這些工地或工廠之管理者沒有查驗前來工作外國人的身分,就讓外國人工作,後來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動檢查時,才發現這些勞工原為行蹤不明外國人,以致這些工地或工廠因容留外國人非法從事工作,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4條規定而被處罰。被處罰非法容留外國人工作之訴願人,多半主張與人力派遣公司所簽訂的契約,已明定派遣公司應派遣「合法勞工」,且外國人之雇主為人力派遣公司,並非訴願人,認為應無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規定,而提起訴願。然而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4條規定,雖訴願人與該外國人間無聘僱關係,但未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申請許可,而讓該外國人停留於其處所,為其從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之行為,仍違反該條規定,並且人力派遣公司亦同時因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所定未經許可聘僱外國人,會被處以罰鍰。訴願審議委員會會以訴願人對於自身所經營之工廠或管理之工地有管理監督之權責,對於所派遣前來工作場所提供勞務之外國人,仍負有查證身分之注意義務,予以訴願駁回之決定。
訴願屬於行政救濟的一環,雇主或民眾對直轄市、縣(市)政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有違法或不當之情形,導致其權利或利益受有損害時,可透過訴願制度尋求救濟。
出處: 勞動法務司1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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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颱風假]若停班 工資要照付~
時序又要進入颱風旺季, [颱風假]到底支不支薪?
由於目前並沒有哪個法令有規定颱風假雇主必須支薪給員工,畢竟颱風是天災無法歸責於雇主或勞工任何一方,支不支薪由雇主自行決定,導致爭議頻傳。
對此,立法院院會5月8日一讀通過「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明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無庸提供勞務,雇主應照常給付工資,亦不得要求併入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婚假、病假、事假、喪假等假期之計算。
此案已交付衛環委員會進行審查,未來若順利三讀,「颱風假」將明確入法。
出處:
Yahoo 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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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領頭再注紓困活泉,延長短期紓困措施3個月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雖逐漸緩和,惟各國疫情仍在蔓延,考量經濟復甦仍需時間,臺北市長柯文哲於109年5月14日赴議會專案報告「市府對COVID-19疫情各項防疫、紓困及產業振興作為」時宣布,北市短期紓困措施將再延長3個月,由原訂實施期間109年3月至5月展延至109年8月31日,期與企業及市民攜手共度疫情難關,並透過短期刺激消費、活絡經濟,長期將建立與疫情共存的生活產業新模式。
柯市長於專案報告時說明,為讓民眾快速了解北市及中央紓困措施內容,北市府已整合單一窗口提供民眾快速便利服務,財政局官網設有紓困及振興專區,供民眾查詢臺北市九大短期紓困措施相關資訊及聯絡窗口,該措施自3月1日起實施至今,相關執行成果如下:
一、延稅及分期繳納:已核准533件,核准稅額約0.57億元。
二、減租:已核准9,892件,減收租金(使用費)約5.74億元。
三、減價:北市主動辦理營業(含溫泉)用水減價15%,計有16餘萬戶受惠;另防疫用水減價50%,計有25家醫院及25家旅館適用,已減價用水費約0.35億元。
四、優息:提供產業融資貸款,已核准274件,核准融資餘額約1.96億元。
五、補貼:各項補貼包含本市之防疫住宿補貼、市民急難救助與中央補貼之部分行業地方稅(使用牌照稅)、旅館業營運負擔補貼、隔離檢疫補償金、急難紓困救助金及弱勢加發生活補助等。已核准計155,123件,已補貼金額約4.8億元。
六、降稅:調降房屋稅、娛樂稅及使用牌照稅部分,已核准5,324件,減少稅額約0.8億元。
七、延租:已核准8件,核准延後繳納租金計108餘萬元。
八、停租:已核准12件,核准停止收取租金計414餘萬元。
九、勞工紓困:北市千人防疫就業方案1.0釋出職缺1,001人,已進用952人;配合中央推出之2.0方案,釋出職缺1,419人,已進用329人。
柯市長進一步表示,臺北市政府基於「簡政便民」、「從速」、「從簡」原則,北市短期紓困措施將自6月至8月再延長3個月,希望再注活泉,即時減輕市民及企業租稅、貸款及民生負擔,扶助弱勢並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一起度過疫情時期,迎向經濟復甦期。
另北市後續也將配合疫後,提出產業振興與轉型升級,協助批發零售、商圈夜市、百貨餐飲、觀光、會展及運動產業,提供各類場地使用費門票優惠,向中央爭取經費辦理振興措施,化危機為轉機,學習與疫情共存,建立新的經濟經營模式。
出處:
台北市政府 COVID-19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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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OKWORK畢業季線上媒合就博會」即日起收件 畢業不失業,求職徵才服務不打烊
因應疫情,北市就業服務處將2020「OKWORK畢業季就業博覽會」搬到雲端,以線上媒合會形式邀集90家廠商,開出平均薪資35K共4,314個職缺,其中起薪3萬元以上的職缺有2,311個,更高達2,813個無工作經驗可應徵的職務,無工作經驗職務平均薪資為月薪34,650元。本次報名收件至6月30日截止,歡迎應屆畢業生或有打工需求的新鮮人踴躍線上投遞履歷。
勞動局表示受到疫情影響,雖然今年因全國寒假延長暑假縮短,連帶影響各級學校畢業時間,但依據勞動力發展署統計數據,今年3月新登記求職人數按年齡別觀察,15至24歲新登記求職人數較去年同期增加6.59%、25至44歲增加34.14%,顯見擔憂產業受疫情衝擊,畢業新鮮人似有提早規劃尋職的跡象。而在產業部分,政府推出一系列的產業紓困措施,不裁員不減薪冀望企業能堅守岡位,守護勞工並保障雙方權益,可見臺灣的產業韌性超強,面對較SARS更為嚴峻疫情,依然保持樂觀態度期待雨後天晴的後新冠時代。因而90家廠商看好未來經濟動能的重新啟動,更看好未來這群20世紀末出生的Z世代應屆畢業生,將能為經營擦出新的火花。
分析本次畢業季就博會職缺數,不同產業事業單位仍有擴點展店的預先籌畫,加上人員退離之補充,釋出的工作機會數仍多。在產業別部分,製造業、住宿及餐飲業佔比最大,製造業平均薪資為36K,百大企業大立光為全球精密光學塑膠鏡頭第一大廠,高階手機鏡頭市佔率第一,本次徵求540名基層技術人力再次蟬聯工作機會數第一名頭銜,包含組裝人員、品管員及作業員等職務,無需經驗錄取上工後薪資可達38K以上,對首次謀職的求職者來說,待遇相當不錯。另外健策精密工業為全球精密金屬與零組件需求產業中的供應商,緊鄰台北位於龜山的華亞廠區交通十分便利,總共釋出324個外縣市工作機會數是本次排名第二,畢業生起薪就有33K。其次,佔比第二大的住宿及餐飲業,平均薪資為32K,安心食品(摩斯漢堡)、王品餐飲集團、三商餐飲及亞尼克菓子工房等知名餐飲企業,釋出免經驗可的職缺數逾900個以上、住宿業職缺數也逾300個,海霸王餐廳、城市商旅紛紛開出高階主管職務,高薪挖角專業人才很有看頭。蟬聯9年日本迴轉壽司業第一名的台灣壽司郎,因今年擴展門市計畫,首次參加徵才就招募101名人力,無經驗可兼職人員預計招募50名,時薪175元起至200元;首次參與的大樹醫藥(大樹藥局)也因擴點籌備,預計招聘70名人力,其中需徵求藥師40名、起薪達58K。此外,從事紡織、成衣、布料等相關產業的亨昇國際招募義大利文業務助理1名、隸屬友信醫療集團的友信行招募具備英語TOEIC800分以上、韓語TOPIK5級以上證書的業務專員計2名,文組應屆畢業生投遞履歷手腳要快。
根據本處108年度就業與僱用意象調查報告顯示,七成以上企業喜歡錄用新鮮人主因有「學習態度良好/可塑性高」、「有企圖心/勇於接受挑戰」和「服從性高」,對於非應屆求職者較著重「有工作經驗」及「專業知識豐富」的特質。就服處鼓勵初次求職的新鮮人可依照自身專業去爭取職務,勇敢投遞履歷替自己爭取到好薪情,發揮新鮮人擁有的電腦技能、創意等優勢,持續加強穩定性與抗壓性。像是首次參與徵才的柏文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招募私人教練10名,起薪50K、最高薪資上看150K,無工作經驗求職者想挑戰高薪展現身手絕活者,千萬不能錯過。
在上市上櫃公司部分,關貿網路、霈方國際、安心食品(摩斯漢堡)、正隆、裕隆汽車製造、王品餐飲、元晶太陽能科技及燿華電子等參與徵才。部分廠商提供優於勞基法規定的員工專屬福利措施,例如台灣松下電材提供到職滿三個月即享有特休、通勤補助及免費停車場等;松果購物到職馬上享有年假,讓員工可適度平衡工作與生活。此外,工作之餘想額外提升職場戰力的求職者,安心食品(摩斯漢堡)提供語言進修補助,王品餐飲提供完整教育訓練外更鼓勵在職進修,求職者可以好好把握本次機會投遞履歷。
出處: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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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修正「工作規則審核要點」第9點附表
「工作規則審核要點」第9點附表「訂立事項六之(三)獎懲事項」審核注意事項內容,修正為「懲罰內容應不含解僱或扣薪處分,且不得訂定懲罰性或賠償性罰款。」(修正前為「懲罰內容應不含解僱」)。
出處: 勞資關係科10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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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 業經勞動部於109年4月20日以勞動關1字第1090126126號令訂定發布
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條文
出處: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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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班休息免驚!勞動部助企業及勞工「充電再出發」
勞動部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的企業與勞工,自2月21日起擴大辦理「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補助企業訓練費用最高350萬元,以鼓勵事業單位利用這段期間依照營運策略發展需求規劃辦理員工教育訓練,同時對於參加訓練的勞工補助訓練津貼,每小時158元,補助時數提高為每月120小時。截至4月17日止,已有62家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提出申請,訓練人數2,086人。
勞動部表示,自計畫公告擴大補助以來,有許多減班休息的企業紛紛來電洽詢計畫申請方式,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也都主動出擊,提供專案辦訓輔導協助,許多想藉此機會提升競爭力及照顧勞工生計的事業單位也都積極運用該計畫辦理員工培訓課程。以自創品牌「EXCETEK」行銷全球的精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員工協議暫時減班休息後,即善用政府資源,申請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補助,在4至6月期間辦理訓練,將疫情危機扭轉為正面能量,優化企業體質,做好疫情過後再出發的準備!
勞動部說明,因應疫情影響「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特別加碼補助事業單位訓練費用及勞工訓練津貼,事業單位如自行辦訓,勞動部則補助講師鐘點費、教材費等費用,最高350萬元;另外勞工參加培訓課程,每小時還可以領取158元的訓練津貼,每個月時數上限為120小時,每月最高可以領取1萬8,960元,勞動部鼓勵受疫情影響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與勞工可善用該項資源。
勞動部表示,「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的受理期間自109年2月2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凡是經勞資協議實施減班休息並通報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的勞工或事業單位,可撥打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亦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www.taiwanjobs.gov.tw/)查詢相關資訊。或電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以瞭解更多申請資訊,各分署聯絡資訊如下:
(一)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 8995-6399#1306
(二)桃竹苗分署:(03) 485-5368#1911
(三)中彰投分署:(04) 2359-2181#1502
(四)雲嘉南分署:(06) 698-5945#1308
(五)高屏澎東分署:(07) 821-0171#2703
出處: 勞動力發展署109-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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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面試正夯~ 你跟上趨勢了嗎?
越來越多跨國企業在招聘人員時,已經開始採用AI進行第一輪篩選。
因為全世界武漢肺炎疫情嚴重, 更讓我們必須重新省思「國際化」、「人力資源」、「線上/線下商模」及習慣各種因應群聚風險的「新面試方式」!
如果你的下一個工作鎖定的是國際型企業, 你要面對的第一個挑戰可能是「招聘機器人Mya Systems」的履歷評估,或先玩一玩測試遊戲 「Pymetrics」,然後,30分鐘內AI會分析出個人的問題解決技巧,評估求職者是否具有同時處理多項任務的能力。
此外,影音面試也是目前大行其道的一種形式,尤其應用在航空服務業更為顯著有效. 包括聯合利華(Unilever)、希爾頓(Hilton)、Kraft Heinz和達美航空(Delta Air Lines)等800家公司的職缺,都在面試的層層關卡中融入了影音面試,藉由HireVue記錄應聘者回答問題時的臉部表情和身體姿勢,甚至進一步分析語音、語氣、情緒與個性,而面試結果可能會對應聘者未來職涯產生重大影響。
你,準備好跟上趨勢了嗎?
出處: https://fc.bnext.com.tw/ai-hiring/
https://www.italent.org.tw/ePaperD/34/ePaper20181000003
拚防疫,勞權不鬆手 核實減班休息 勞資協議「照ㄆㄧㄣˋ照走」
根據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統計至109年4月7日,依法通報因景氣影響實施「減班休息」之備查事業單位累計達217家,受影響勞工人數達4,282人。其中,臺北市餐飲及住宿服務業的衝擊最大,佔通報事業單位家數之23.5%,其次為旅行業,佔通報事業單位家數之21.7%。
勞動局指出,旅館、餐廳、旅行業在臺北市為主要服務業之一,因受疫情影響及觀光活動停擺,受到很大的衝擊,佔通報家數近乎半數。但為確認執行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有依法落實,仍將定期實施勞動檢查,維護勞工權益,避免勞動條件進一步受到損害。
勞動局強調,雇主不能片面決定實施減班休息,如因景氣因素,依法應先取得勞工同意減少工時,並向通報勞動局,且給付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許多勞資朋友向勞動局反映因疫情衍生工資、請假等問題,顯見仍有多數事業單位不了解如何執行,勞動局日前已提供「勞條健檢師」入場輔導服務,歡迎有需要的公司行號都可以主動向勞動局申請,將由勞動檢查員提供現場輔導,直接解決勞資問題。
勞動局呼籲,目前疫情仍不容輕忽,請勞資朋友共體時艱,做好防疫措施,攜手渡過此次的難關。
出處: 勞動基準科10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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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請「防疫隔離假」及「防疫照顧假」期間,工資及日數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勞動部109年3月30日勞動條2字第109030209號令核釋,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規定計算平均工資時,勞工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規定申請請防疫隔離假,或依嚴重性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為應變措施申請防疫照顧假,請假期間之工資及日數皆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出處: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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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職場安全衛生自主查核表
鑑於國內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以下簡稱COVID-19)疫情持續延燒,國內亦有多起境外移入及境內傳染病例傳出,為保護職場工作者安全及健康,企業應採行必要之因應計畫。為提供企業查核職場推動防疫措施現況,建議可參考本職場安全衛生自主查核表確認推動職場防疫措施現況,並作即時調整以因應疫情變化。
另經勞動檢查機構通知勞工人數3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請至下述網址回報「因應COVID-19職場安全衛生自主查核」情形:
https://hrpts.osha.gov.tw/hrpm/COVID19ReportSearch.aspx
出處: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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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武漢肺炎」防疫措施,有關勞工請假及工資給付規定之說明
「武漢肺炎」(世界衛生組織正式命名為「2019新型冠狀病毒」)目前已出現確診感染病例,勞工因配合防疫需求所衍生出之勞工請假、給薪等疑義,勞動部說明如下:
一、勞工「感染武漢肺炎」被要求隔離治療者:
(一)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
勞工如經認定係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武漢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之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所致之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亦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
(二)非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
勞工如非因職業上原因感染「武漢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
二、勞工「未感染武漢肺炎」惟因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者:
(一)勞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自主健康管理之要求,自行居家休養:
勞工如自行居家休養(隔離)者,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或協議調整工作時間。
(二)雇主認為勞工已收到自主管理通知書,對其出勤有所疑慮,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因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三、勞工之家庭成員因病或因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需親自照顧者:
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亦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者,其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全年共計7日,父母雙方可分別依此規定請假。另勞工提出請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部強調,不論是雇主或是勞工,都必須配合防疫,勞工除可依規定請假外,勞資雙方亦可協商調整工作時間,共同為防疫工作盡一分心力。
出處: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4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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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該如何處理[防疫照顧假]?
武漢肺炎疫情加劇干擾年後轉職,突如其來的「防疫照顧假」、以及高中以下延後兩周開學,不只影響轉職潮,也讓上班族和企業人資陷入似懂非懂的假勤亂象。
參考勞動部網站的QA,相關規定如下,提供參考~
●「防疫照顧假」QA解密:
|
問題 |
正解 |
1 |
防疫照顧假 算特休或無薪假嗎? |
不算。 若員工想請防疫照顧假,但企業強迫員工請特休假,企業將因違反勞基法,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 |
2 |
防疫照顧假(人禍) 和颱風假(天災)一樣嗎? |
不一樣。 兩者雖然都不影響全勤和考績,但颱風假,企業可依照業務性質,事先和員工約定颱風天出勤和給薪標準,而防疫照顧假,企業無法和員工事先約定。 另外,颱風假企業不支薪 (依照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也是交給企業自行決定),但防疫照顧假則交由公司評估是否支薪。 |
3 |
防疫照顧假 就是家庭照顧假? |
不是。 家庭照顧假一年最多7天,併入事假計算,不支薪,不會影響全勤、考績。 防疫照顧假最多14天,單獨存在,不用併入事假計算,且由公司決定是否給薪,也不影響全勤、考績。 |
4 |
防疫照顧假 也適用公務人員? |
適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月5日最新公布,公務員可以請14天的防疫照顧假,不支薪,也不影響考績。 |
5 |
防疫照顧假 可以爸媽同時請?或者請假之後,全家出遊嗎? |
不可以。 依防疫照顧假規定,僅「其中一人」可申請,若雙親皆申請,其中一方的雇主可以依曠職處置。 但這只防君子,不防小人。因為大部分的夫妻不會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企業人資防疫已忙翻,鮮少會再調查員工的另一半是否也同時請假,或請假之後是否乖乖待在家。 |
現在可以派員工去中國出差/工作嗎?
Q1.政府宣布中國大陸地區列入二級以上流行地區,此時是否還可以繼續指派勞工至中國疫區提供勞務?
A:雇主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疫情,應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可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方式來維持營運經營,或與勞工協商調整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
Q2. 如果雇主因應疫情,調整勞工回台工作,工資部分是否需支付?
A:雇主為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與勞工協商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勞務提供方式,應照付工資。
Q3.雇主強行指派勞工赴中國大陸疫區提供勞務,勞工得否終止契約?
A:雇主如強行勞工至中國大陸疫區工作或出差,致勞工有權益受損之虞,勞工得以此為由終止勞動契約,雇主應給付資遣費。
Q4.勞工因公指派到中國大陸地區工作,安全衛生防護應如何確保?
A: 1.雇主如確有必要指派勞工至中國大陸工作,應評估勞工個人健康狀況,避免指派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等疾病之勞工。
2.雇主應強化勞工清潔、呼吸道衛生、自我健康狀況監測等感染預防措施之教育訓練,並提供口罩、個人消毒用品等防護設備,及採取體溫量測、加強工作區域清潔、消毒及保持通風。未能提供者,勞工得拒絕接受指派前往中國大陸地區。
出處: 勞動部 勞動關係司 109-02-06
無薪假是否就沒有任何薪資收入?
無薪假期間,公司雖然可以依照工時調整薪資,但是基於勞基法規定勞工基本生活保障,仍需提供薪資,金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目前基本工資為每月23,800元),亦即即使整月份全面停工,雇主仍應給付勞工基本工資。
【函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年12月22日勞動2字第970130987號:「雇主若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故可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依比例減少工資,惟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原約定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出處: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109-02-13
要注意! 2020/1/1起基本工資調漲
「基本工資」調整,業經勞動部於108年8月19日以勞動條2字第1080130910號公告發布。自109年1月1日起, 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以下同)23,8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58元,檢送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並協助轉知
(聘僱時薪制工讀生的雇主,要注意調整最低薪資以免觸法喔!)
出處: 勞動局-勞動基準科108-08-26
透過圖片表格,一次看懂勞保老年年金的請領年齡
勞保老年年金在106年(含)以前年滿60歲,勞保年資超過15年的退休勞工就可以提出,或是依個人意願最多提早5年在55歲請領;但因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自107年起會逐年調高到65歲。
46年次(含)以前的勞工朋友年滿60歲即可請領;47至50年次的勞工朋友,分別在年滿61至64歲時可以請領;而51年次(含)以後的勞工朋友,法定請領年齡均為65歲。
出處: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2019-6-24
- 107年勞工退休準備金法令及提撥實務(課程簡報)
- 2018.07.20 行政院將以務實穩健方式邁向零勞動派遣
- 2018.08.07 勞動部重視勞工的實際工時,「週休二日」新制之實施, 對於實際工時之縮短當有助益。
- 107年8月6日公告修正指定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行業(例假七休一之例外)
- 2018.08.10 公司給付資遣費時應將超過定額免稅部分辦理扣繳,並由所得人併入給付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
- 2018.08.13 【澄清稿】《勞動基準法》新制規定,全然保障勞工勞動權益,外界毋須存疑。
- 2018.08.16 自108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至23,100元,調幅5%;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50元,調幅7.14%
- 【勞動部】107年職場高手秘笈(「求職」、「就業」與「轉職」等不同階段之勞動權益保障資訊)
- 2018.08.31 父母同時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2018.09.12 勞動部公告自108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工資」(月薪23100;時薪150)
- 要派公司/派遣公司 注意! 勞基法第17-1條修正嚴重衝擊派遣制度